徵才機關 | 國家發展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法制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5-11-19~2015-11-30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考試及格者。 (二)大學法律系所畢業。 (三)工作態度佳,具溝通與團隊合作能力,能配合需要調整工作內容者。 (四)具有財經背景及外語能力者尤佳。(如相關證照或英檢成績請檢附) |
工作項目 | (一)研議財經法規鬆綁改革方案。 (二)參與本會專案法案之研擬。 (三)配合本會其他專案性或一般性法制業務工作。 |
工作地址 | 台北市寶慶路三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地址:台北市寶慶路三號 法協中心 林淑儀 小姐 收 (二)請填寫「國家發展委員會甄選資料表」,並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及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畢業證書等資料影本。 (三)期限:民國104年11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合者約請面談,不合者恕不退件。 (四)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國家發展委員會甄選資料表」請至本會網頁/服務園地/就業資訊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