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 徵求 科員~2015-11-30

徵才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法制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5-11-19~2015-11-30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考試及格者。
(二)大學法律系所畢業。
(三)工作態度佳,具溝通與團隊合作能力,能配合需要調整工作內容者。
(四)具有財經背景及外語能力者尤佳。(如相關證照或英檢成績請檢附)
工作項目 (一)研議財經法規鬆綁改革方案。
(二)參與本會專案法案之研擬。
(三)配合本會其他專案性或一般性法制業務工作。
工作地址 台北市寶慶路三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地址:台北市寶慶路三號 法協中心 林淑儀 小姐 收
(二)請填寫「國家發展委員會甄選資料表」,並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及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畢業證書等資料影本。
(三)期限:民國104年11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合者約請面談,不合者恕不退件。
(四)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國家發展委員會甄選資料表」請至本會網頁/服務園地/就業資訊下載。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