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自強外役監獄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16-12-01~2016-12-09 |
資格條件 |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87年12月1日以前出生)以上,具有下列各款條件者: (一) 學歷: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 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需附服務證明)。 (二) 品性良好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所列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者。 (三) 體格檢查:需符合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四等監所管理員體格檢查標準,體格檢查須至「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不含衛生所)」辦理(錄取後繳交),體格檢查表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1.視力:各眼裸視未達0.2,但矯正視力達1.0者不在此限。 2.聽力:矯正後優耳聽力損失逾90分貝。 3.辨色力:色盲或色弱者。 4.重度肢障者。 5.經教學醫院證明有精神疾病或精神狀態違常,致不堪勝任職務。 6.肺結核痰塗片呈陽性反應者。 7.其他重症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職務者。 |
工作項目 | 擔任男性收容人戒護安全管理勤務(含夜間勤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法務部矯正署自強外役監獄(花蓮縣光復鄉大全村建國路1段1號) |
聯絡E-Mail | horse2731@mail.moj.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相關表件應於105年12月9日17時前寄達或親自送達本監人事室(地址:花蓮縣光復鄉大全村建國路1段1號,聯絡電話:03-8703916),以本監收發室收訖章為準,逾期或應繳證件不全者視同未報名。報名簡歷表、簡章請至本監網頁(http://www.jcp.moj.gov.tw/mp063.html)/電子公佈欄項下自行下載。 甄選方式:採筆試及口試方式辦理,兩項成績加總計算。筆試科目為監獄行刑法概要及刑法概要,採測驗題及簡答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