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衛生檢驗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6-11-30~2016-12-08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曾銓敘審定委任第四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衛生檢驗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者。 二、大學以上畢業,另具備藥物、食品、防疫、護理、醫技、公共衛生及實驗儀器操作經驗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促進健康體能-健康體能檢測、健康操及健康健走活動推廣。 二、辦理菸害防制-稽查取締未滿18歲吸菸及全面禁菸場所吸菸者,中輟生實施戒菸教育,違反菸害防制法案件處理。辦理戒菸班。 三、辦理配合宣導月及大型活動辦理菸害防制法令宣導,結合社區資源及大眾傳播宣導。 四、辦理事故傷害防制-兒童居家環境安全評估,事故傷害活動宣導。 五、協助辦理社區提案參與社區健康營造計畫,並定期訪視輔導參與相關課程活動。 六、辦理衛生保健志工召募及培訓、志工管理資料資訊化及志工運用、管理、獎勵等。 七、辦理肥胖防治-辦理體重控制班講座及諮詢、建置運動地圖。 八、辦理推動健康餐飲及熱量標示並進行社區致胖環境調查等。 九、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三民區衛生所(地址:807高雄市三民區鼎山街660號) |
聯絡E-Mail | gene1126@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填妥報名表資料(報名表請至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區下載,http://khd.kcg.gov.tw/Main.aspx?sn=199),並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每筆資料需登載清楚、自傳不可空白且經本人簽章)、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請附初任公職迄今每張銓敘部審定函)、最高學歷證件、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資料乙份,另若有全民英檢及格證書或其他英語能力測驗及格證書,亦請一併檢附(檢附人事資料應由應徵者自行檢視確認資料正確無誤),上述資料若為影本請本人註記與正本相符等文字並簽名或蓋章)。 二、請於105年12月8日(星期四)前(以郵戳為憑)將上述資料(含報名表)送達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1號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人事室林先生收,並請註明應徵職缺,逾期恕不受理。 三、報名表暨檢附資料之電子檔請回傳E-mail:gene1126@kcg.gov.tw,符合資格者通知參加甄選。 四、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證件,如需返還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證件不齊者及不符資格者均不予受理,亦不予另行通知,如有偽造則取消資格並依法究辦。 六、注意事項 (一)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生效。 (二)本次甄選正取1名,備取1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若未獲核派自動失效。 (三)面試時間、名單及報到時間由本局人事室於面試前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 (四)如面試成績未達錄取分數(70分),不予錄取。 七、聯絡人: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人事室林先生,電話:07-7134000分機4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