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高雄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7職等 |
職稱 | 課員(辦理土木工程及相關業務)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6-02-05~2016-02-18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土木工程系所畢業。 2、高考三級或相當高考三級之特種考試土木工程類科考試及格。 3、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形者。 |
工作項目 | 1、園區公共設施(道路、人行道、排水溝、公共照明、澆灌設施等)新建及維護等相關業務。 2、園區寬頻管道及公用停車格租賃管理。 3、園區公有建物整建、維護及交通規劃。 4、園區清潔隊、警察隊、保全業務之督導。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前鎮區高雄加工出口區中一路2號 |
聯絡E-Mail | lilyhwong@epz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請檢具報名表、完整之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最近之派令與銓敘部審定函(或得調任經建行政職系之銓敘部審定函)、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影本﹙2﹚「報名表」請至本分處網站(首頁/就業資訊)下載,並請先以電子郵件傳送 lilyhwong@epza.gov.tw﹙3﹚於105年2月18日前(郵戳為憑)寄高雄市前鎮區高雄加工出口區中一路2號,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高雄分處人事室收﹙4﹚逾時或履歷表資料不完整、證件不齊等均恕不受理﹙5﹚合於資格條件者另行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恕不通知且不予退件﹙6﹚本職缺未來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將隨同業務移撥至經濟及能源部產業園區管理局臺南分局,屆時並以職缺隨實際業務調整情形為準。(7)本案承辦人:人事室黃麗莉07-8239370。備註: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