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局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徵求 技士~2015-04-17

徵才機關 交通部觀光局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自然保育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15-04-10~2015-04-17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以上及格,薦任第六職等(合格實授)以上,具有自然保育職系任用資格。
3.無特考特用之限制。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5.具備服務熱誠、積極、細心、學習能力強、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者。
6.具活動企劃、文宣編製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1.觀光遊憩活動規劃與執行。
2.文宣品編製事項。
3.遊客中心管理與維護。
4.志工管理。.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22841新北市貢寮區福隆里興隆街3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04年4月17日前檢具以下資料(一律以通訊報名,並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並於信封右下角註明「應徵自然保育職系技士職缺」字樣,掛號郵寄22841新北市貢寮區福隆里興隆街36號「交通部觀光局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人事室謝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聯絡電話:02-24991115轉106):
(1)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乙份(請貼照片、詳填自傳並簽名)
(2) 身分證正反面
(3)最高學歷證書
(4)考試及格證書
(5)現職派令
(6)銓敘部審定函
(7)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8) 最近3年獎懲令影本等各項相關資料,依序裝訂成冊。
2.證件不齊者,恕不補件亦不退件、不通知面試。
3.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函復(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視同不需退還證件)。面談後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另視甄選結果擇優增列候補名額2名,並以依序遞補本項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算三個月。
5.經評定為錄取人員由本處向其原單位辦理商調,如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6.本處積極推動員工協助方案,歡迎對觀光旅遊業有興趣之人員加入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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