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殯葬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4-06-06~2014-06-12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高中以上學校畢業。 二、現職公務人員具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經銓敘部銓審一般民政職系資格有案,或具一般民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三、個性積極、認真且富溝通協調能力。 四、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之情形。 |
工作項目 | 一、有關私立公墓及骨灰(骸)存放設施管理之辦理。 二、殯葬服務業者違法設置、擴充、增建、經營之取締及處理。 三、私立公墓及骨灰(骸)存放設施、使用數量與基本資料之建置。 四、陳報殯葬禮儀務業之管理與輔導。 五、涉及非法墓地、私設納骨塔(堂)取締及骨灰(骸)存放之管理業務(含宗教團體設置公墓及骨灰骸存放設施之裁處案) 六、其他長官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三民區本館路600巷20號 |
聯絡E-Mail | harrison@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請檢附下列資料,於徵才期間逕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高雄市三民區本館路600巷20號高雄市殯葬管理處人事室」,恕不接受傳真報名。 一、繳交高雄市殯葬管理處甄選報名表一份(請務必註明應徵職務工作內容,報名表請至本處網站最新消息項下下載)。 二、公務人員履歷表(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最新之直式橫書履歷表格式,內容須完整,自傳請務必填寫並簽名,須具照片、日間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 。 三、具資格條件之相關證明文件(附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影本各乙份,依序排列裝訂整齊)。 四、資格條件經本局審查合格者,另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聯絡電話: 07-3922797(人事室陳主任) 其他注意事項: 一、甄選錄取人員所送個人證件如有偽、變造,經發現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二、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不合者恕不退件,未錄取者亦不通知。 三、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四、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