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徵求 技士~2016-09-19

徵才機關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商品檢驗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6-09-09~2016-09-19
資格條件 1.具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國外學歷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2.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3.具電腦文書處理、溝通協調能力及英語聽說讀寫能力佳,並具農畜水產品檢驗、食品安全管制系統(HACCP)管理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本局指定外銷水產商品驗證規劃及管理等行政業務。
2.配合國內外水產品衛生管理法規、檢驗法規,辦理我國外銷水產商品之檢驗規劃及實驗室登錄等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濟南路一段4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至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網站(http://www.bsmi.gov.tw),於「最新消息」/「徵才公告」/「本局第二組商品檢驗職系技士1名(G2-1)」項下進行線上報名。
二、完成上開線上報名程序後,再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以A4規格紙張影印,依序排列,並自左側裝訂):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下載,勿使用簡歷表並請填寫完整,附照片及簽名 )。
2.現職派令。
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5.最近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7.最近5年獎懲令影本。
於105年9月19日前郵寄台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4號人事室第一科曾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職系、職稱、代碼G2-1及白天聯絡電話,並以郵戳為憑),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合者擇優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另遇報名人報過少,得再延長公告期間。
三、本局得視甄選情形增列1-2名候補人員,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2-23431918 曾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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