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3職等至第5職等 |
職稱 | 法警 |
職系 | 司法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擇優錄取,正取1名,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公告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本院認為無適合人選時得從缺。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17-02-23~2017-03-14 |
資格條件 | 一、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具法警管理辦法第9條資格者,並須配合本院法警輪值夜班及假日值勤。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法警勤務,須配合本院法警輪值夜班及假日值勤 |
工作地址 |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本院院區、花蓮簡易庭及玉里簡易庭)。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簡章及報名表等資料公告於司法院及本院網站之徵人啟事,網址如下:司法院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 本院網址:http://hld.judicial.gov.tw/ 2.報名資料請郵寄至『97058花蓮市府前路15號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人事室收』,請註明「應徵法警甄選」。 3.聯絡電話03-8225144分機205人事室江科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