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萬丹鄉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2017-03-06

徵才機關 屏東縣萬丹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約僱人員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2017-03-02~2017-03-06
資格條件 1.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外國國籍。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第28條規定情事。
3.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4.國中以上學校畢業,具原住民身分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本鄉運動休閒公園環境清潔美化及設施管理工作。
2.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萬丹鄉萬後村和平西路155號(屏東縣萬丹鄉公所)
聯絡E-Mail a550017@oa2.pth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證件於本(106)年3月6日前(以郵戳為憑),親送或逕寄屏東縣萬丹鄉萬後村和平西路155號,屏東縣萬丹鄉公所人事室收,逾期不受理(信封加註應徵運動公園約僱人員〉
(一)簡式履歷表,並貼2吋照片1張。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相關工作經歷及證照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四)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備註
1:未錄用人員恕不退還應徵資料,亦不另行通知,如須返還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
2:聯絡電話:08-7772111轉93。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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