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電務段 徵求 助理工程員~2017-03-13

徵才機關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電務段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助理工程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2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20-基隆市23-新北市26-宜蘭縣30-新竹市31-新竹縣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17-02-13~2017-03-13
資格條件 1、中華民國國民,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2、高(中)職以上學校電子、電機相關科系畢業。
3、具有與工作相關之專業證照者尤佳(口試成績另得加計最多5分)。
4、歡迎輕微肢體障礙且具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報名參加應試。具身心障礙證明者,口試成績另得加計最多5分。
工作項目 1、依分發之分駐所責任轄區內鐵路號誌設備維護保養施工等作業。
2、須配合輪班、夜間作業及假日作業。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宜蘭號誌分駐所:宜蘭縣礁溪鄉奇立丹路3巷1-1號2樓。 2、福隆號誌分駐所:新北市貢寮區福隆村龜壽谷街28號。 3、瑞芳號誌分駐所:新北市瑞芳區瑞芳街135號。 4、七堵號誌分駐所:基隆市七堵區崇禮街1-2號3樓。 5、臺北號誌分駐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B1。 6、中壢號誌分駐所:桃園市中壢區新興路93號。 7、新竹號誌分駐所:新竹市東區中華路2段445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甄試簡章暨報名表件:請至本局全球資訊網站(http://www.railway.gov.tw/tw/index.html)最新公告項下就業資訊,請自行上網下載列印所欲報考臺北電務段契約人員甄試簡章暨報名表件,不另行販售。二、應考人應於106年3月13日前以郵戳為憑,採通訊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掛號郵寄)將契約進用人員履歷表及應繳證件寄達至「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臺北電務段人事室收」(地址:22041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B1)。信封請註明:應徵助理工程員。三、本次甄試:正取共21名(含身障2名)、備取數名。備取人員俟各分駐所正取人員未報到時,依甄試成績高低依序通知遞補。四、甄試方式:第一階段:書面審查,合者約試。第二階段:口試。五、待遇:依本局自辦工程僱用定期性契約工按日計給工資標準技工工種第七級日支868元(約26,040元/月)給薪(依上班日計算當月薪津)六、報考應繳表件不齊全(如未使用本次甄試之「契約進用人員履歷表」報考、未檢附「身分證」影本、最近1年內正面脫帽半身「相片」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契約進用人員履歷表各頁「未簽章」或「以電腦打字代替簽章」等)或不符合報考資格者,不另行通知。符合者電話及E-mail通知參加甄試。七、若有任何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詢:張小姐,電話(02)23815226轉3233。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