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警政署警察機械修理廠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17-02-10

徵才機關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機械修理廠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280薪點(月支報酬33,908元)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2
性別 約僱人員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7-01-24~2017-02-10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如具公務機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2.熟諳電腦文書作業、具溝通協調能力、個性主動積極、細心負責、反應敏捷、配合度高者佳。
3.書面審查合格者(逾期或資料不齊者視為不合格)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4.面試擇優錄取2名,另備取4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如無適當人員,得予從缺。
5.僱用期間:
(1)職缺一:簽約日起至106年11月29日止(留職停薪期間為106年2月6日至106年11月29日止,如原職務人員提前復職,代理期間至其復職前1日為止)。
(2)職缺二:簽約日起至106年高普考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止(約106年11月)。
※上開職缺若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職,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工作項目 1.一般行政業務。
2.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機械修理廠(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236號,近捷運麟光站)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於106年2月10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紙本郵寄「10676臺北市大安區臥龍街236號」。
2.檢附資料:內政部警政署警察機械修理廠約僱人員報名表(請上本廠全球資訊網/最新消息下載)或公務人員簡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或相關證照(書)影本。
3.報名表請附上彩色近照,務必填寫簡要自述。
4.務請註明聯絡電話(日、夜)或聯絡方式,並請於信封上註記:「應徵約僱人員」。
5.聯絡人:游先生聯絡電話:(02)2735-6980#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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