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馬蘭榮譽國民之家 徵求 護士~2016-06-30

徵才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馬蘭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士(生)級
職稱 護士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名(得依需要列候補1 至2 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 個月內)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95-臺東縣
有效期間 2016-06-21~2016-06-30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2.專業證照:領有護士或護理師證書。
3.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4.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 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 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護理行政相關業務。
2.醫療保健服務及健康促進活動。
3.協助本家住民日常護理保健及照護業務等工作事項。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東市更生路1010 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報名人員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vac.gov.tw)「人事服務」最新消息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於105年6月30日前掛號郵寄本榮家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護士職缺)。
2.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橫式一般、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3 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無則免付)、專業證照(護士或護理師)、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
(1)合於前開資格條件且面試成績達80 分之人員,其為退除役官兵者,依前開優先錄用規定辦理。
(2)無前開優先錄用規定之適用情形時,另辦理筆試(「專業科目」及「公文」2 科)。
4.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5.通信報名地址:95050 臺東市更生路 1010 號 人事室;聯絡電話:(089)222-417 分機213;聯絡人:人事管理員趙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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