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部臺灣省宜蘭縣審計室 徵求 駕駛~2016-05-03

徵才機關 審計部臺灣省宜蘭縣審計室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駕駛
官職等
職稱 駕駛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駕駛
工作地點 26-宜蘭縣
有效期間 2016-04-20~2016-05-03
資格條件 1、限中央機關、學校所屬現職之工友(含技工、駕駛),並經在職機關學校同意移撥者。
2、身心健康、品行端莊、無不良紀錄。
3、具職業小客車、機車駕駛執照。
4、具備基本電腦操作能力。
工作項目 1、公務車駕駛。
2、公文收發傳遞。
3、協助本室事務性工作。
4、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宜蘭縣宜蘭市縣政西路137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應檢附證明文件:
1.履歷表正本,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在職機關移撥同意書或同意函。
4.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5.最近3年考成通知書、駕駛執照等相關證件影本。
6.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各項影本文件於參加甄選時,均應提出正本供審查。
(二)注意事項:
1.請於105年5月3日前備妥上開文件,以A4紙張列印後依序裝訂,並以掛號方式郵寄至「260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西路137號,審計部臺灣省宜蘭縣審計室總務鐘先生收」,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請務必註明「參加工友(技工、駕駛)甄選」字樣,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
2.經書面審查合格者,以電話擇優通知面試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規定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室通知到職任用,未獲遴用者不另行通知及退還報名文件。本室得視人員報名與甄選情況延長本公告期限,並得依結果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以3個月為限。
3.聯絡人:本室總務室鐘先生,聯絡電話:03-9253336分機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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