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花蓮縣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16-02-26~2016-03-02 |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高中畢業者, 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經驗者。 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日起至105年4月8日止。 |
工作項目 | 人事行政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等工作。 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5等280薪點新台幣34,524元 |
工作地址 | 花蓮縣消防局 |
聯絡E-Mail | yen@nt.hl.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請檢具1.公務人員履歷表2.最高學歷 畢業證書影本3.高中畢業者應檢具附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經驗之證明,逕寄花蓮市中央路3段842號花蓮縣消防局人事室收(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聯絡電話:03-8462119 (親自報名於上班時間內收件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