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分院 徵求 主任~2015-10-07

徵才機關 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分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九職等
職稱 主任
職系 醫務管理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侯補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2015-09-26~2015-10-07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考試(含特種、升官等或其他相當等級)以上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九職等合格實授。
2.具本職系職務任用資格之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4.具高度工作熱忱與計畫、溝通、協調能力,熟悉電腦文書作業系統。
5.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綜理本院醫務企管室全般業務推動與督導及長官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屏東縣內埔鄉龍潭村昭勝路安平一巷一號
聯絡E-Mail empdep535@mail.vhl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請於104年10月7 日截止日前下載報名表繕打(如無法下載,請至人事室網頁/),將報名表電子檔E-MAIL予承辦人:(承辦人信箱:empdep535@mail.vhlc.gov.tw)
2. 列印報名表,於截止日前,連同以下資料,親送或掛號郵寄憑辦,郵寄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試職稱,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予受理,合於條件者甄試日期另函或電話通知,條件不合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 應檢附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內貼2吋半身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考試及格證書、學歷畢業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紀錄、國民身分證、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審函、榮民證(非榮民眷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
4. 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通知參加甄試(含面試30%、筆試70%「問題分析與建議」及電腦文字輸入測驗,僅列參考,不配分);面試成績達80分人員,其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不另辦理筆試及電腦文字輸入測驗。
5. 通信報名地址:屏東縣內埔鄉龍潭村昭勝路安平一巷一號。
6. 聯 絡 人:陳立
7. 電 話:08-7704115#535
8. 備 註:甄試時間:經資格審查後另函或電話通知,擇優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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