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人事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人事副處長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人事人員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4-07-31~2014-08-07 |
資格條件 | 職稱及名稱:副處長1名 職缺單位:台灣中油公司人力資源處(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 職務列等:分類職位第十三職等(本職務屬非銓敘職務)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人事行政類科考試及格。 二、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研究院、所,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研究院、所之碩士以上學位。 三、現任或曾任政府行政機關人事機構簡任職務3年以上或國營事業人事機構相當簡任職務3年以上。 四、具人事工作經驗10年以上,最近5年考績(核)均列甲等,且未受申誡以上懲處或懲戒處分。 |
工作項目 | 襄理台灣中油公司人力資源處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有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勿使用簡歷表,並請填寫完整及簽名)、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考試及格證書影本、4現職派令影本(或曾任簡任職務/相當簡任職務派令影本)、5現職審定函影本(現職非銓敘人員免附)、6最近5年考績(核)通知書影本、7最近5年獎懲令影本,於本(103)年8月7日前,逕寄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台灣中油公司人力資源處林聖傑收(請以限時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恕不退件。 二、聯絡電話:(02)8725-8423,傳真:(02)8789-9019,甄選方式: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