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八德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戶籍員 |
職系 | 戶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15-02-09~2015-02-12 |
資格條件 | 1、具本職缺戶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2、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以上,不受限制轉調期限約束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情事之一。 4、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啫好,熟悉電腦處理等技能。 |
工作項目 | 戶政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八德區戶政事務所(桃園市八德區興豐路304巷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檢具以下資料以供初審: 1.公務人員履歷表(須親自簽名)。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高學歷證件。 4現職銓敘審定函。 5.現職派令。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7.最近3年獎懲令。8.經英文檢定通過者請附及格證書影本。 (以上均為影本) 以上資料加註與正本相符,如有不實或遺漏,由當事人負責。 二、有意者請備齊資料,於104年2月12日前親送或逕寄本所人事管理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三、1.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2.本次徵才得擇優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3.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從缺。〈應徵者如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連絡人:傅秋香(03)3682851轉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