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陽明大學 徵求 技士~2016-07-31

徵才機關 國立陽明大學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衛生檢驗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6-07-12~2016-07-31
資格條件 (一)具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衛生檢驗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國內外學士學位以上,需具寄生蟲知識與操作經驗。
(三)有工作熱忱,能認真負責。
(四)無限制調任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行政方面:
(一)學科行政與公文收發、維護公共教研儀器等事宜。
(二)學科勞工安全衛生、環境安全衛生與資訊安全維護工作。
(三)學科網頁建置與更新維護之作業。
(四)臨床檢驗諮詢、機構交流和普查相關事務。
二、教學方面
(一)協助寄生蟲學實驗課教材準備與行政協調事務。
(二)學科寄生蟲影像資料庫的建立。
(三)整理各種寄生蟲玻片與標本。
三、公共事務:
(一)協助寄生蟲實驗器材之採購工作。
(二)參與寄生蟲學科之行政協調工作。
(三)協助熱帶醫學科之一般採購工作。
四、研究方面:
(一)協助本學科寄生蟲或蟲媒培養及相關研究工作。
五、服務方面:
(一)綜理科務、其他臨時交辦事項與本校律定之相關服務工作。
工作地址 國立陽明大學熱帶醫學科〈台北市北投區立農街2段155號〉
聯絡E-Mail anny2@ym.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逕至本校人事室網頁/最新下載/應徵人員資料表(網址http://pnl.web.ym.edu.tw/files/14-1144-10421,r4-1.php?Lang=zh-tw),下載填妥相關欄位後於105年8月1日前email至 anny2@ym.edu.tw ,另請於公告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貼照片、自傳及於末頁簽名)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畢業證書影本 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及派令影本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6.英語檢定證書(未參加檢定者免附) 7.其他相關經驗證明等資料,掛號郵寄至國立陽明大學人事室收【地址:112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2段155號】,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衛生檢驗職系技士職務」。不符合資格者請勿寄送。
(二)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不另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註明「返還書面應徵資料」俾利郵寄。洽詢電話:02-28267209陳小姐。
(三)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成績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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