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市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15-05-29~2015-06-03 |
資格條件 | 1.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一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己屆限齡退休者。 3.未有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之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4.具採購證照資格尤佳。 |
工作項目 | 1、公文收發、繕校、監印之執行。 2、公文檔案及資料管理。 3、辦公文具之保管及供應之執行。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消防局〈新竹市西大路679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檢附下列文件掛號郵寄本局辦理報名〈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1、公務人員履歷表〈詳列經歷、職稱、任職起迄時間、聯絡電話〉。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考試及格證書。4、現職派令、銓敘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二〉報名期間:104年5月29日至6月3日〈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三〉其他:1、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局將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2、報名文件暨相關資料請用影本,恕不退件,惟如欲退還履歷表資料,請自附回郵信封,未錄取者不再另行通知。3、本局人事室聯絡電話:03-5229508#472葉小姐。附註:另視成績酌增候補1名,候補期間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