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徵求 科長~2016-03-31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九職等
職稱 科長
職系 衛生技術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6-03-24~2016-03-31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醫藥衛生及福利等相關系所畢業,具有碩士學位者。
2.具薦任第九職等任用資格(或醫事人員曾銓敘審定薦任第七職等以上,
及曾任師(二)級職務),並符合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情事者。
4.具相當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者或曾經有國際交流業務經驗者為佳。
工作項目 1.國際組織合作業務及參與組織活動之規劃及推動。
2.國內外健康促進與高齡友善健康照護機構認證之規劃及推動。
3.國際健康促進機構相關認證技術資訊蒐集之規劃及推動。
4.以上相關國際交流活動之規劃與推動。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台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意者請依序檢齊下列相關資料,於105年3月31日前寄(送)達台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本署台北辦公室人事室(如有郵誤,自行負責;信封並請註明『應徵國民健康署慢性疾病防治組科長』):(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以電腦打字,並註明日、夜間之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末頁請簽名)。(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4)現職派令影本。(5)現職銓敘審定函影本。(醫事人員請檢附醫事人員人事條例實施前之銓敘審定函影本)(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7)最近3年獎懲令影本。(8)通過英語檢定測驗證書(無者免附)(9)其他學經歷證件或相關服務證明文件影本。(10)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應徵人員名冊(請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網站首頁-下載中心-人事室 下載) (11) 應徵人員名冊電子檔請一併寄至papaya@hpa.gov.tw 。
2.合格者視學、經歷及專長擇優通知甄試,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及函復,應徵之履歷及相關文件如需寄回,請附足額之回郵信封,俾利作業。
3.本次公開甄選得酌增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洽詢電話:(02)2522-0807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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