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看守所 徵求 駕駛員~2015-08-21

徵才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看守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駕駛
官職等
職稱 駕駛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駕駛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5-07-17~2015-08-21
資格條件 (一)須具有中央所屬機關及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及駕駛)身分,且經服務機關及學校同意移撥者。
(二)國中職以上畢業或同等學歷證明、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之現職駕駛,且具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
(三)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格檢查合格者,體格檢查證明於錄取後報到前繳交。
工作項目 公務車輛清潔保養維護、駕駛勤務及輪值、一般事務性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燕巢區正德新村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人:總務科謝小姐
電話:07-6152646#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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