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看守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駕駛 |
官職等 | |
職稱 | 駕駛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駕駛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15-07-17~2015-08-21 |
資格條件 | (一)須具有中央所屬機關及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及駕駛)身分,且經服務機關及學校同意移撥者。 (二)國中職以上畢業或同等學歷證明、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之現職駕駛,且具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 (三)公立醫院或衛生所體格檢查合格者,體格檢查證明於錄取後報到前繳交。 |
工作項目 | 公務車輛清潔保養維護、駕駛勤務及輪值、一般事務性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燕巢區正德新村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聯絡人:總務科謝小姐 電話:07-6152646#2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