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新竹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組員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16-08-30~2016-09-06 |
資格條件 |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學歷:大專以上畢業。 2.考試: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含升官等考試及格、訓練合格)。 3.銓審: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經銓審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且未受轉調限制。 4.專業證照:具採購專業證照。 5.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6.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
工作項目 | 1.採購業務。 2.安全維護、災害緊急應變措施及處理。 3.委外業務(如警衛、清潔工等)管理及督導。 4.一般行政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崧嶺路57巷4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人員請至本會網站(http://www.vac.gov.tw)「人事服務」最新消息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於105年9月6日前掛號郵寄本榮家憑辦(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一般行政組員職缺)。 2.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橫式一般、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採購專業證照、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本。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並辦理筆試(「問題分析與建議」1科50分鐘)及電腦中文輸入測驗(20分鐘)。 4.不符合前開必要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5.通信報名地址:新竹市崧嶺路57巷41號人事室;聯絡電話:03-5213292#11503;聯絡人:人事管理員郭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