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 徵求 助理研究員或科員~2015-05-21

徵才機關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助理研究員或科員
職系 環保行政或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15-05-14~2015-05-21
資格條件 1、具環保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2、具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為優先。
3、具電腦資訊處理操作能力。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情形者。
工作項目 1、辦理環保相關行政業務。
2、一般採購事務、替代役管理。
工作地址 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三段26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詳填各項資料並親自簽名)、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派令、銓審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採購訓練等相關資料影本(相關證明文件統一為A4規格)。
2、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並於104年5月21日前(請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報名)逕寄【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三段260號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人事室收】。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另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候補期間3個月,依序遞補,期滿未經通知遞補者,自動喪失候補資格,惟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
4、初審合格者擇優擇期面談,未符合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如需返還,請另附回郵信封(請貼足資郵票)俾利郵寄,否則不予退還。
5、聯絡電話:(03)4915818分機2001蔡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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