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17-03-17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5等280薪點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空白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7-03-10~2017-03-17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法律系所畢業。
(二)具辦理法制行政及國家賠償等業務相關經驗者尤佳,且須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協助本局法制行政及國家賠償等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法制局(臺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方式: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06年3月20日前(郵戳為憑)檢附履歷表、畢業證書及簡要自傳(自傳500字以內,並以A4繕打後e-mail至a3930929@taichung.gov.tw)等證明文件,以掛號郵寄至本局法規審議科(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報名,並請敘明應徵職稱。
(二)其他:
1.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者,本局將擇優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2.僱用期限:106年4月6日至106年10月31日止。
3.報名文件請用影本,相關資料,如未獲錄取亦不退還。
4.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1週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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