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 徵求 臨時人員~2017-03-07

徵才機關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其他人員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7-03-01~2017-03-07
資格條件 1.國內外高中以上學校畢業,具財經商學相關科系畢業、專業證照或具有稅務工作經驗者優先考量。2.熟諳電腦操作。
工作項目 協助整理國稅稽徵業務資料及其他交辦事項。本次僱用臨時人員1名,僱用期間預計自106年4月5日起至同年6月30日止,期滿不再續約。
工作地址 臺中市豐原區南陽路515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檢具:1.個人履歷表(須附自傳及黏貼相片)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各1份,最遲於106年3月7日以前逕寄臺中市豐原區南陽路515號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收(以郵戳為憑,信封並請註明「應徵臨時人員」)或送同地址總收文櫃檯收;書面審查合格者,將擇優另期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如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需返還書面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聯絡人:豐原分局人事室洪先生,電話:04-25291040分機512。二、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1名外,另增列備取2名,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之職缺及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限至106年6月30日止,期滿如未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備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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