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徵求 組長~2015-02-12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九職等
職稱 組長
職系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5-02-03~2015-02-12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類科考試及格,具調任一般民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現職經銓審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或具擬任薦任第8職等資格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綜理第一組業務(客家事務政策之規劃、研究發展與施政計畫、客家文化會館及客家藝文活動中心之管理監督及國內外客家事務合作與交流等事項)。
(二).主持相關專案及出席相關會議。
(三).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157巷1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甄審方式:
(一).初審符合資格者由本府客家事務委員會組成之遴選委員會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並由遴選委員會面試。(二).面試重點以應徵者之發展潛能、邏輯思考、問題分析、業務規劃、溝通表達、團隊管理及績效管理等面向能力為主。(三).面試包含應徵者簡報及闡述工作理念,以及委員詢答。
二、報名時需繳附文件及聯絡方式:
(一).個人簡歷表、工作計畫表及工作成效表(附表1-3,請至本會網站最新消息區下載)(二).考試及格證書影本(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四).現職派令及銓審函影本(五).最近3年考績、獎懲等資料影本(六).以上文件請於本(104)年2月12日前郵寄或親送至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3段157巷11號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兼辦人事管理員蔡小姐收,聯絡電話1999轉1039,信封請註明「應徵組長」字樣。(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不符資格者恕不退件與函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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