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東勢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三等(薪點220) |
職稱 | 約僱人員(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4-05-16~2014-05-20 |
資格條件 | (1)具中華民國國籍。 (2)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4)電腦操作實務熟練。 |
工作項目 | (1)守望相助業務。 (2)原住民業務。 (3)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東勢區豐勢路518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臺中市東勢區公所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所網頁http://www.dongshi.taichung.gov.tw/,點選左側「表單下載」自行下載使用)、身分證暨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信封請加註應徵「辦事員職代約僱人員」,於報名截止日(103年5月20日)前逕寄423臺中市東勢區豐勢路518號東勢區公所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證明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齊,視為不合格);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文件恕不退還。 (3)僱用期間:自到職之日起至10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預計為104年3月底)或代理原因消失為止。 (4)錄取人員每月按220薪點支給報酬(薪點折合率為121.1元,相當月支新台幣26,642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離職儲金自付部分等費用),期滿應無條件解僱,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5)聯絡電話04-25872106分機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