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福建省連江縣政府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ㄧ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21-福建省連江縣 |
有效期間 | 2016-03-01~2016-03-08 |
資格條件 | 1.具有ㄧ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現職人員。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者,且無特考任用等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衛生局工程業務、採購業務、財產管理、技工工友管理、臨時人員管理、替代役管理、勞健保勞退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2、持有普通小型車駕駛執照和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者尤佳。 |
工作地址 | 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6號(連江縣政府衛生局) |
聯絡E-Mail | lj0804@ems.matsu.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通訊或親自逕送本府人事室報名(通訊報名以郵件於105年3月8日下午5時30分前送達本府收發單位收件為準,逾時恕不受理,並請來電確認) 。二、意者請填寫公務人員履歷表(註明白天連絡電話,信封並註明應徵職缺)並檢附: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身分證正反面、現職或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暨獎懲令(無則免附),參加甄審遷調評分表(外補),本表可逕至連江縣政府-人事室網站下載使用,以上資料均送影本並請本人簽章,資料如有不實或遺漏者自行負責。三.未獲錄取遴用者,若需退還資料,請檢附十足郵資,其餘均恕不退件。四.初審資歷審查合格者,若甄選未獲錄取遴用,或資歷審查不符者,均恕不另行通知。五、受理單位:連江縣政府人事室李先生,聯絡電話:0836-22802(地址:連江縣南竿鄉介壽村76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