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司法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法警 |
職系 | 司法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2名 |
性別 | 司法人員 |
工作地點 | 54-南投縣 |
有效期間 | 2014-03-21~2014-03-28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並具備法警管理辦法第9條任用資格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及無限制調任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值庭、執行、送達、拘提、警衛、解送人犯及有關司法警察事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一、時間、方式:自公告日起至103年3月28日(星期五)止,備妥第七點所列文件,採通訊方式報名,請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或應繳驗文件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受理報名。 二、地址:540南投市中興路759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人事室,並於信封註明『應徵法警』字樣。聯絡電話:049-2242590分機1315陳小姐。 三、簡章備索:請至下列網站下載甄選資料,網址分別為: 司法院網站徵人啟事http://www.judicial.gov.tw 本院網站http://ntd.judicial.gov.tw/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表及證明文件影本以A4紙張列(影)印,並以迴紋針夾整齊,依序排列如下: (一)報名表1份(請貼照片並詳填各欄人事資料及簽章)。 (二)公務人員履歷表1份(請張貼照片,簡要自述請親筆書寫及簽章)。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正反面影印於同一面)。 (四)考試及格證書影本1份。 (五)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六)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1份。 (七)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令影本。 二、除合格實授之現職法警外,甄試人員應於甄試前至醫療機構辦理體格檢查,並於甄試當日繳交「體格檢查表」;未繳交體格檢查表或體格檢查不合格者,不得應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