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徵求 科員~2017-01-09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至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工業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備取1名)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6-12-22~2017-01-09
資格條件 1.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
2.具工業行政職系調任資格之公務人員。
3.國內外之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4.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具服務熱忱者。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6.無公務人員考試所定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形。
工作項目 1.未登記工廠管理輔導專案(含社子島地區工廠遷移輔導、爆竹煙火工廠管理暨配合本府消防局聯合稽查等專案)擬處、工廠登記相關法規專案擬處及蒐集整編事項。
2.工廠登記相關法規專案擬處及蒐集整編事項。
3.辦理工、商財團法人登記、督導管理等事宜暨工業社團法人相關案件擬處。
4.本市中山區及內湖區未登記工廠及合法登記工廠違規查處事宜。
5.本府食安委員會及其工作小組相關事項。
6.協辦工廠校正及營運調查事項。
7.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北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請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前述各項資格條件者,於106年1月9日以前(以郵戳為憑),檢具下列證明文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含照片、自傳及本人簽名)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3.畢業證書影本4.現(原)職銓敘部審定函及派令影本5.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等資料,逕寄至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人事室陳小姐收【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5樓西北區產業局人事室】,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工商服務科科員職務)。經查具有應徵職務任用資格者,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如資料不全者,恕無法參加面試,面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方得錄取;未具應徵職務任用資格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另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如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件俾利郵寄。另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視徵才情形增列備取1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如有疑義,洽詢電話:02-27256655 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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