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大安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性別不拘,男須役畢)、增列候補名額2名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15-04-01~2015-04-09 |
資格條件 |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二)國內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三)具基本文書處理及資訊處理能力。 |
工作項目 | (一)工友、行政助理管理及勞健保業務。 (二)財產管理。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立大安區公所(臺中市大安區中庄里中山南路35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自即日起至104年4月9日止(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本所人事室(439臺中市大安區中庄里中山南路356號),信封請註明「應徵辦事員職務代理人」,逾期不予受理。 1、報名表(請至本所網頁【http://www.daan.taichung.gov.tw】 機關徵才公告下載填寫)。 2、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另請將報名表(請至本所網頁【http://www.daan.taichung.gov.tw】 (機關徵才公告下載)於104年4月9日前e-mail至 taan2333@taichung.gov.tw電子信箱 以上證件不齊全者,恕不受理報名,如資料不實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二)聯絡電話:04-26713511轉507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