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嘉義縣朴子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地政職系 |
| 職稱 | 課員 |
| 職系 |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1名 |
| 性別 | 一般人員 |
| 工作地點 | 61-嘉義縣 |
| 有效期間 | 2015-08-25~2015-09-03 |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學歷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之 人員,並具該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 者。 |
| 工作項目 | 登記課辦理地政相關業務。 |
| 工作地址 | 嘉義縣朴子市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全份,含二百字以內之自傳)、全部學經歷證件(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五年考績、獎懲、訓練進修、英語檢定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04年9月3日截止前逕送「嘉義縣朴子市光復路37號嘉義縣朴子地政事務所人事室;並請於信封上註明係應徵登記課課員職務」,逾期不予受理,未錄取者履歷等相關表件恕不退還。備取有效期限3個月。接洽電話(05)3791602轉105蘇小姐。由本室審查資歷,合適者擇期通知參加面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