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金門監獄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無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若干名(擇優錄取) |
| 性別 | 約僱人員 |
| 工作地點 | 21-福建省連江縣89-金門縣 |
| 有效期間 | 2015-05-06~2015-05-11 |
| 資格條件 | 甄選報名資格條件: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年齡:年滿18歲以上(民國86年5月20日以前出生)者。 (二)學歷: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取得證書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7款、第9款之情事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情事者。 |
| 工作項目 | 擔任收容人戒護勤務(含夜間勤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金門縣金湖鎮復興路1-5號(法務部矯正署金門監獄、金門少年觀護所)或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211號(法務部矯正署金門監獄連江分監、連江看守所)。 |
| 聯絡E-Mail | kmpp@mail.moj.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自104年5月6日起至104年5月11日止,採通訊報名,請以限時掛號郵寄本監人事室(以郵戳為憑,信封封面註記「參加約僱人員甄選」),或親自報名表件送達本監人事室。(地址:金門縣金湖鎮復興路1-5號,聯絡電話:082-336201),逾期視同未報名;報名簡章【含報名表、切結書】請至本監網頁(http://www.kmp.moj.gov.tw/電子公布欄/人事公告)自行下載。 (二)報名應繳下列文件(口試當天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備驗) 1、報名表1份。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1份。 4、切結書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