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徵求 約僱科員~2016-02-17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280薪點,約新臺幣33,908元
職稱 約僱科員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名(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
性別 約僱人員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6-02-04~2016-02-17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大學畢業。
(二) 對於人事業務有興趣、熟悉各種電腦文書作業及綜整資料能力者佳。
(三) 具服務熱忱、主動積極、抗壓性、工作配合度高及政府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 分層負責明細表擬辦。
(二) 本室綜合案件。
(三) 委外擬辦及兼職(課)控管。
(四) 本室暨所屬人事管理業務案件(任免遷調及考績獎懲以外業務)之擬辦。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人事室(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南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聯絡方式: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含自傳)、學歷證明文件(外國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與資格條件相符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須載明訓練或工作經驗之起迄時間,並須載有能證明與擬任工作相關之職稱、服務單位、工作內容等資料;外國工作經驗須加附中文譯本)等其他相關證件影本,於105年2月17日(三)前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至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南區社會局人事室林蓉股長收(請註明應徵人事室約僱科員),逾期恕不受理。
(二) 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三) 詢問相關業務問題請電洽人事室林蓉股長 (電話:市民熱線1999,外縣市改撥02-27208889轉分機6981-6983)。
(四) 進用期間: 105年3月7日至105年8月5日(預計)止。本職缺係為服兵役留職停薪職務代理人,留職停薪期限屆滿或原因消失時即應無條件解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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