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聘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2名 |
性別 | 聘用人員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15-03-05~2015-03-18 |
資格條件 | 1.大專院校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科系或相關學系以上畢業者。 2.具主動積極、細心之工作態度,熟悉工地實務及工務作業。 3.具汽車駕照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園區相關設施整建改善工程及管考相關業務。 2.協助辦理區內建管相關業務。 3.協助辦理建管相關法令、規範與制度制定、研修相關事宜。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臺南市安平區城平路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請務必詳實填寫並親自簽名,格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求才訊息網頁免費下載http://www.dgpa.gov.tw/lp.asp?ctNode=384&CtUnit=167&BaseDSD=7&mp=7)、最高學歷證件、身分證影本、其他工作證明文件或證照等證件影本,於104年3月18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70841臺南市安平區城平路2號,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人事室收,聯絡方式:林小姐06-3910000轉801;有關工作內容請洽王課長06-3910000轉301。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 二、工作期限:自報到之日起至104年12月31日止。 三、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請務必註明應徵職務: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環境維護課約聘職務代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