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消防局 徵求 科員~2016-11-26

徵才機關 基隆市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警察人員
官職等 警佐1階至警正3階
職稱 科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警察人員
工作地點 20-基隆市
有效期間 2016-11-22~2016-11-26
資格條件 1.具警正3階任用資格,符合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11條規定,經銓敘合格實授具調任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無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29條、31條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救災救護等相關行政工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基隆市基金一路129巷6號。
聯絡E-Mail free119@ms43.hinet.net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於105年11 月 26日前(以郵戳為憑)檢具下列文件逕寄基隆市基金一路129巷6號人事室鍾小姐收,逾期不予受理。
(1.公務人員履歷表。2.考試及格證書。3.最高學歷證件。4.最近職務派令與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未達三年者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
2.本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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