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那瑪夏區公所 徵求 課長~2016-12-23

徵才機關 高雄市那瑪夏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課長
職系 農業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6-12-02~2016-12-23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考試以上「農業行政職系」類科考試及格,或銓敘審定合格實授任薦任第7職等以上具「農業行政職系」職系任用資格。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及其他不得任用之情事。三、.具1年以上主管工作經驗者。
工作項目 綜理農觀課相關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那瑪夏區達卡努瓦里大光巷230號
聯絡E-Mail halachmi@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檢具以下資料以郵寄(或逕送) 高雄市那瑪夏區達卡努瓦里大光巷230號人事室陳先生收(105年12月11日截止收件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職系職稱):一、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列各項經歷銓審、考績及獎懲、訓練進修及自傳等資料,其中考績、獎懲及訓練進修等資料至少應含最近5年資料,俾利相關績分核算,資料未臻完整者,逕以所附書面資料為準,不得異議)。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影本。三、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影本。四、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五、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六、經英文檢定通過者請附及格證書影本。七、聯絡人:那瑪夏區公所人事室陳先生、電話:07-6701001~102。八、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經通知而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報名資料恕不退件,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另正取及候補人員錄取名單將於本局網站公告。)。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手續。本項甄選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九、務必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那瑪夏區公所農觀課課長」職稱。

(含檢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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