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新建工程局第一區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派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材料員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候補2名)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23-新北市32-桃園縣 |
有效期間 | 2014-11-07~2014-11-17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初等以上考試及格,並具委任第3職等以上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熟諳公文寫作、電腦操作(office軟體),並具文書檔案管理、採購(具證照)或出納等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般行政相關工作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新北市、桃園縣等地。(日後或將配合組織整併移撥,調派至彰化縣等地) |
聯絡E-Mail | a00275@mail.taneeb01.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通訊報名(郵寄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一段45巷5號6樓人事室;連絡電話:02-29160771轉501余先生)。二、繳附證件: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註明日夜連絡電話)、身份證正反面、最高學歷證明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工作經歷證明文件等資料影本(請將上述資料依序裝訂),以限時掛號郵寄,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工程員。三、收件截止日:103年11月17日止(以郵戳為憑),經審查資格條件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合(證件不全視為資格不合)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如需退件請附回郵信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