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九職等 |
職稱 | 科長 |
職系 | 氣象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4-12-04~2014-12-08 |
資格條件 |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氣象測報或氣象應用業務經驗為優先考量,並具有高等考試三級考試、薦任升等考試等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敘薦任第八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氣象職系任用資格者。 |
工作項目 | 1.規劃及執行氣象服務窗口業務等相關事項。 2.規劃及執行一般氣象服務之諮詢業務事項。 3.規劃及執行受理政府各機關及民眾氣象、地震、海象及地震等資料之申請服務事項。 4.規劃及執行一般展覽及特展之協調連繫事項。 5.規劃及執行參觀本局之協調、安排、連繫及導覽接待業務事項。 6.規劃及執行辦理專業服務合約簽訂等氣象服務事項。 7.規劃及執行本局定期或不定期開放民眾參觀等相關事項。 8.出席參與業務相關各項會議、活動、研習之籌劃辦理。 9.執行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公園路64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通訊報名,通訊地址為台北市公園路64號交通部中央氣象局人事室謝惠貞,聯絡電話:(02)23491052。 (二)應徵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學經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現職銓敘審定函等相關證件影本各一份。 (三)即日起至民國103年12月8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函復,未獲錄取者,如需應徵時之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返還。 (四)候補1名,列冊候用期間不逾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