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平溪區衛生所 徵求 約聘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人)~2014-10-13

徵才機關 新北市平溪區衛生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約聘人員報酬薪點六等280薪點
職稱 約聘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聘用人員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14-10-06~2014-10-13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護理系畢業。 2.具有護理師證書。
工作項目 1.醫療門診跟診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平溪區石底里公園街17號
聯絡E-Mail ae5115@ms.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前項資格條件者,請檢具下列證件於截止日前送達或寄達新北市平溪區衛生所人事謝小姐收【地址:22641新北市平溪區石底里公園街17號;聯絡電話:02-24951015謝小姐或黃護理長(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約聘人員職務)1.護理師考試及格證書及護理師證書影本。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如具臨床護理工作經歷者請檢附證明文件4.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末頁請簽名)。
二.僱用期間暫訂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03年11月28日止,月酬新台幣33,908元,本職缺係娩假及其他請假之職務代理擬僱用之約聘人員,應於約聘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僱。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三.本所擇優通知初審合格人員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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