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徵求 職務代理人~2015-04-08

徵才機關 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人員四等250薪點(30275元)
職稱 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約僱人員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5-04-01~2015-04-08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交通、物流、土木相關科系畢業。
二、嫻熟電腦文書作業。
工作項目 一、公共運輸業務基本資料之管理。二、有關統計報表之彙整事項。三、車輛動員計畫與協調執行事項。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70801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10樓(永華市政中心)
聯絡E-Mail ymca@mail.taina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附本府約聘(僱、用)及職務代理應徵人員簡歷表(請至本府全球資訊網 http://www.tainan.gov.tw/tainan/job_t2.asp?nsub=K0A410 「求職徵才」處下載)。下載,學經歷相關證件影本(皆以A4影印)。
二、意者請備齊相關證件,於104年4月8日前以電子郵件:ymca@mail.tainan.gov.tw或郵寄送達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10樓(永華市政中心)臺南市政府交通局人事室(郵寄以郵戳為憑),並於封面註明「應徵四等約僱人員職務」;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擇優通知甄試,恕不退件及函復。
三、工作起迄時間:僱用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至104年10月),惟如考試及格分發人員逾期未報到,仍應於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1日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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