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 徵求 助理員~2014-07-03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勞工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14-06-30~2014-07-03
資格條件 甄選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勞工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等情事,且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者。
工作項目 1.就業服務及職業訓練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117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請檢附下列證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須登載至現職資料,且詳細完整,同時黏貼照片,並請書寫「簡要自述」同時在填表人欄位親自簽名】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公務人員派令
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5年公務人員考績通知書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以上證件影本應依序排列裝訂,請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
其他注意事項
1.徵才期間:自公告之日起至103年7月2日止。
2.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始行生效。
3.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不合者恕不退件,未錄取者亦不通知。
4.意者請於截止前(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將相關表件以掛號郵寄至: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 人事室 收(高雄市鳥松區大埤路117號1樓),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勞工行政職系助理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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