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徵求 技士(醫學工程部)~2015-12-21

徵才機關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醫學工程部)
職系 醫學工程職系、電機工程職系、電子工程職系、機械工程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其他人員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15-12-15~2015-12-21
資格條件 1. 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考試及格者,具醫學工程職系、電機工程職系、電子工程職系或機械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合格之人員。
2. 大學以上醫學工程、電機、電子、機械相關科系畢業。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工作項目 1. 執行醫療儀器設備維修及保養作業。
2. 醫療儀器設備預算及採購評估。
3. 合約簽辦及履約監督管理。
4. 試用醫材儀器設備之評核。
5. 零件修繕勞務維護案評估及議價。
6. 醫療儀器電性安全驗收、功能檢測、報廢評估、拆遷評估與協助。
7. 新型醫療儀器型錄資料收集。
8. 醫療儀器設備警訊處理。
9. 非院內財產之醫療儀器設備、廠商維護及保養之監督與管理。
10. 協助品管中心異常事件調查。
11. 支援台大體系分院業務,協助教學業務(學生實習、見習、外賓來訪等)。
12. 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台北市中山南路七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報名日期:自公告起至104年12月21日下午5時止(逾期、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恕不予受理)。
2. 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亦受理現場報名),請檢附「臺大醫院各類人員甄選登記表及學經歷、證照查核授權書(請自行至本院徵才資訊網頁下載,並以A4格式列印成單面1張)」及上開應徵證件影本各1份,並於期限內寄(送)達本院人事室。(非以郵戳為憑)
3. 報名地點:通訊報名者請以掛號郵寄至「10043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台大醫院2樓人事室楊先生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單位、職稱及聯絡電話(請自行下載信封封面)。
4. 符合初選資格者於104年12月22日下午5時公告於本院徵才資訊網頁。
5. 初選日期:請於104年12月24日下午2時整,攜帶身分證於本院東址2樓第4會議室集合,由專人帶往參加測驗。
6. 測驗科目:1.性向測驗。2.筆試(醫學工程實務)。3.面試。
7. 請於參加初選之後,自行上本院網站徵才資訊查詢初選結果,並依公告上之複選時間、地點參加複選。
8. 複選成績如達錄取標準,仍須經本院體檢合格後方可進用,甄選結果請自行上本院網站徵才資訊查詢。
9. 本職缺係採外補方式,依銓敘部89年9月11日八九銓一字第一九三二五六五號函規定:本機關人員不得參加。
10. 本院得視業務需要後補1名。
11. 詳情見http://www.ntuh.gov.tw/information/perd/徵才資訊.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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