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北港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留職停薪職務代理)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約僱人員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有效期間 | 2015-12-09~2015-12-14 |
資格條件 | 專科以上畢業者,具有學校行政實務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一、助學貸款業務。 二、社團相關事務。 三、導師會報(學務會議)事務性工作。 四、雲林青年相關刊物訂購。 五、畢業同學錄相關事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雲林縣北港鎮成功路2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備表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身分證影本。 二、意者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學務處管理員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以掛號於104年12月14日前(以郵戳為憑)將相關表件逕寄本校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5)7821411轉702林小姐。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視業務需要擇優通知甄選,資格不符、不全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需退還報名文件,請敘明並附信封及貼足郵票)。 四、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05年6月30日止,惟職務代理原因消滅應無條件解僱。待遇以約僱3等220薪點支薪(約新台幣26,642元)。 五、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期滿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