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屏東縣高樹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至7職等 |
職稱 | 獸醫 |
職系 | 獸醫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16-12-14~2016-12-26 |
資格條件 | 1.大專以上獸醫學科系畢業且具獸醫師證書。 2.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具獸醫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3.最近5年考績中,需3年以上考列甲等,且未受懲戒及記過以上處分者。 4.認真負責、積極主動,具溝通協調能力。 |
工作項目 | 1.辦理漁業畜牧、動物防疫檢疫、衛生及保護管制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高樹鄉興中路330號(高樹鄉公所)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下列文件,並於105年12月26日前郵寄送達至「屏東縣高樹鄉公所人事室收」(90641屏東縣高樹鄉興中路330號),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獸醫職系獸醫及聯絡電話,逾期不予受理: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簡要自傳)。 (二)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三)現職派令影本及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四)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二、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所附應徵資料恕不退件。面試結果未符合本職缺用人標準或需求,得予以從缺。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四、聯絡電話:(08)7962610 分機14 邱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