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苗栗看守所 徵求 駕駛~2017-12-31

徵才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苗栗看守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駕駛
官職等
職稱 駕駛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駕駛
工作地點 35-苗栗縣
有效期間 2016-12-19~2017-12-31
資格條件 1.限中央機關學校所屬現職之駕駛(工友、技工),且經機關同意移撥者。
2.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3.具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含以上)。
4.具EMT1初級救護技術員執照。
工作項目 負責本監駕駛勤務及其他交辦事項等
工作地址 法務部矯正署苗栗看守所:苗栗市南勢里南勢100號。
聯絡E-Mail mldf@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須檢具文件
1.現職機關同意移撥書函。
2.填寫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光面照片。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印同一頁面)、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最近3年考績(成)通知書、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含以上)正反面影印本(印同一頁面)等相關資料相關影本。
聯絡人:本所聯絡人劉桂文科長,電話:(037)361510分機103、傳真:(037)361507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