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矯正署苗栗看守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駕駛 |
官職等 | |
職稱 | 駕駛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駕駛 |
工作地點 | 35-苗栗縣 |
有效期間 | 2016-12-19~2017-12-31 |
資格條件 | 1.限中央機關學校所屬現職之駕駛(工友、技工),且經機關同意移撥者。 2.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3.具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含以上)。 4.具EMT1初級救護技術員執照。 |
工作項目 | 負責本監駕駛勤務及其他交辦事項等 |
工作地址 | 法務部矯正署苗栗看守所:苗栗市南勢里南勢100號。 |
聯絡E-Mail | mldf@mail.moj.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須檢具文件 1.現職機關同意移撥書函。 2.填寫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光面照片。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印同一頁面)、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最近3年考績(成)通知書、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含以上)正反面影印本(印同一頁面)等相關資料相關影本。 聯絡人:本所聯絡人劉桂文科長,電話:(037)361510分機103、傳真:(037)3615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