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嘉義縣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2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61-嘉義縣 |
有效期間 | 2014-04-16~2014-04-18 |
資格條件 | 一、現任各行政機關書記或相當職務,經銓敘合格實授,符合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現任各行政機關辦事員或相當職務自願切結降調人員。 三、現職具有警察官身分人員非本案徵才對象。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情形。 |
工作項目 | 1、一般行政工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1、嘉義縣警察局(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3號)。 2、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嘉義縣朴子市光復路33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時請檢具下列表件並依序裝訂成冊:(各項證件請用A4紙張影印)(1)公務人員履歷表。(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4)現職銓敘審定函。(5)現職派令。(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以上證件請用影本,註記影本與正本無訛並經本人親自簽名蓋章)。 2、採郵寄至61249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3號人事室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缺、聯絡電話。 3、請於徵才期間內逕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4、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局人事室課員林志彥,聯絡電話:05-3620200轉55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