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北區戶政事務所 徵求 約僱人員(戶籍員職務代理人)~2016-11-03

徵才機關 新竹市北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四等250薪點
職稱 約僱人員(戶籍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約僱人員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16-10-31~2016-11-03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必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之經驗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者。
3、能配合業務需求假日輪班者。
工作項目 1、國民身分證繕證、空白國民身分證管理等業務。
2、有關國民身分證統計、月報等事項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市國華街69號二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有意應徵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書、經歷證明等相關資料以A4紙張影印並裝訂,於105年11月3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新竹市國華街69號二樓人事室曾主任收(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資料股約僱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2、資料審核後,符合應徵條件者採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或退件。本職缺得列後補1名,後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3個月內。
3、僱用期間自通知到任日起至被代理人復職之日止,倘代理原因消失或契約期滿,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4、聯絡電話:03-5152020轉502人事室曾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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