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分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得依需要列侯補2名,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 |
性別 | 一般人員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16-11-04~2016-11-18 |
資格條件 | 1.現職或曾經銓審委任第一職等以上,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且未受轉調限制。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3.具高度工作熱忱與計畫、溝通、協調能力,熟悉電腦文書作業系統。 4.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 錄用。 |
工作項目 | 1.辦理一般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內埔鄉龍潭村昭勝路安平一巷一號 |
聯絡E-Mail | empdep535@mail.vhl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請於105年11月18 日截止日前下載報名表繕打(如無法下載,請至本院徵人啟事網頁/),將報名表(word)及相片(貼在報名表最後一行)電子檔E-MAIL予承辦人:(承辦人信箱:empdep535@mail.vhlc.gov.tw) 2. 列印報名表,於截止日前,連同以下資料,親送或掛號郵寄憑辦,郵寄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試職稱,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予受理,合於條件者甄試日期另函或電話通知,條件不合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 應檢附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內貼2吋半身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考試及格證書、學歷畢業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紀錄(任職未滿5年則為全年資)、國民身分證、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審函等相關文件影本。 4. 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如有刻 意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 5. 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含面試50%、筆試50%「問題分析與建議」(含一般行政及事務管理相關規則)及電腦文字輸入測驗(僅列參考不配分)。 6. 通信報名地址:屏東縣內埔鄉龍潭村昭勝路安平一巷一號。 7. 聯 絡 人:郭經坤主任 8. 電 話:08-7704115#550 9. 備 註:甄試時間:經資格審查後另函或電話通知,擇優錄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