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臺南分局 徵求 技佐~2014-11-03

徵才機關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臺南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職稱 技佐
職系 電力工程、機械工程或工業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一般人員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14-10-23~2014-11-03
資格條件 一、大專院校以上相關科系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符合徵才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工作項目 一、度量衡器檢定、校驗及校正工作。
二、實驗室儀器維護、保養及清潔等管理。
三、度政行政業務、資訊資產及資安管理。
工作地址 臺南市北區富北街9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橫式履歷表,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下載,勿使用簡歷表並請填寫完整,含自傳1篇,附照片及簽名)。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科系畢業證書影本。
(三)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四)現職派令影本。
(五)最近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六)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七)最近5年獎懲令影本。
(八)英語檢定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九)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二、僅接受郵寄通訊報名,以上文件請於103年11月3日前寄至700臺南市中西區北門路1段179號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OO職系技佐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合者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6-2264101分機222 洽侯小姐。
三、本分局得視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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